广东豪益律师事务所创办律师和合伙人。1987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于1989年2月起执业至今,现为佛山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擅长办理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办理建筑工程纠纷诉讼、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业务、以及企业(项目)收购、公司股权转让等非诉法律业务。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该律师独立承办过佛山市某音像公司与荷兰某公司技术设备合作纠纷涉外谈判等多宗重大的经济项目谈判,办理过多宗涉港买卖合同纠纷案和信用证纠纷案。主办过首例电信系统与网民电信资费纠纷案及首例全民企业转制中发生的资产产权界定行政诉讼案。曾办理过“新里程大厦”、“国际酒店”、“国际商业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款纠纷案。
在2002年接办了江门地区首例涉外刑事辩护案(周某某在美国大学公寓杀害某博士生夫妇一案)。
2007年被评为佛山市优秀律师,2010年获“执业20年 与法同行”荣誉证书。
2008年至2010年为佛山市电信大厦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建筑施工、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直至工程验收、结算等全过程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化解和及时处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不同意见,使工程项目得以顺利完成。
2011年至2012年在某大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收购某特种设备企业股权以及为南海某物流企业收购某陶瓷机械企业股份项目,进行尽职调查,为企业防御法律风险、处理债权债务提供了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潘律师过硬的专业功底及执业经验赢得客户的好评。
2013年,成功为被控故意伤害罪的关某某作了无罪辩护,使被告被控罪名得以洗脱。该律师专业的刑辩水平及庭审表现,得到审判机关、公诉机关以及旁听人员的赞誉。
近年来至今主要从事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办理建筑工程纠纷诉讼、民商事诉讼和刑事辩护业务,专业水平优秀,工作认真负责,深得客户好评。